- 1、劳动者应该提前多少日解除劳动合同
- 2、怎么跟公司解除合同
- 3、我今天签的劳动合同,明天上班,可我不想去了,这算违约吗?我需要把合同拿回来吗?
- 4、员工提出离职公司可以同意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吗?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劳动者应该提前多少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最佳答案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则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规定如下:正常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相对更灵活的离职权利,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行为,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怎么跟公司解除合同 (二)
最佳答案跟公司解除合同主要有两种方式: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一、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此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终止或单方提前终止。劳动者在面临以下法定情形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情形: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提前通知: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二、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则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因某种原因进行协商,并在达成一致意见后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这种方式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双方协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事宜进行协商,包括解除合同的时间、经济补偿(如有)、工作交接等。达成一致:在协商达成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办理离职手续:按照协议约定,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如工作交接、归还公司财物等。
总之,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与用人单位进行积极沟通,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我今天签的劳动合同,明天上班,可我不想去了,这算违约吗?我需要把合同拿回来吗? (三)
最佳答案算违约。不去了也就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签了合同第二天不去了对单位构成违约。合同不需要拿回来。
法律分析
如果单位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即出现这种极端情况,签了合同第二天不去了不构成违约。关于不去了导致的违约责任方面,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只有竞业限制和保密条款中劳动者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会被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但有可能承担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最后,建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友好协商,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双方之间如果签署了劳动合同,但是还没有发生正式的劳动关系之前,用人单位如果收到劳动者的通知不进行工作的话,用人单位是必须和员工进行协商解决,将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进行解除在,法律上使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员工提出离职公司可以同意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吗? (四)
最佳答案可以呀!
劳动合同也属于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签订的合同,同样解除也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现在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立即同意当然可以啦!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是针对员工的,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也受30天的限制。
上述30天的规定是说,员工提前30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管公司同不同意都可以走人,之所以给30天就是让公司赶紧重新招人,或公司让人来接替,免得耽误工作,也是告诉公司不能借口没人接替而拒绝员工辞职。
公司如果有人接替员工,当然可以立马同意员工走人,最起码还可以节省一个月工资呢!
至于要不要向主动提出辞职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那就要看员工辞职是不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了。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劳动者提前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协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