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四款是什么 (一)

优质回答最新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四款,旨在明确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规定。此款指出,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该款,若满足以下任一情形,且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时,除了劳动者请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外,双方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 用人单位初次施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后重新订立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 劳动者与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续签劳动合同时。
此外,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视同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6条规定有什么 (二)
优质回答《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有:对于劳动者超过一个月但是不满一年的拒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处理,法律给出的解决办法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每月的两倍工资,并且还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6条规定有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超过一月不满一年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一款是关于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终止劳动关系的规定;
第二款是关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两倍支付工资起止时间的规定。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本条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在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即使支付了两倍工资,仍须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且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算。
实践中,除了用人单位的原因外,还存在因劳动者原因导致迟迟无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书面提出与劳动者补订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不补订,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但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两倍工资支付的起止时间。
(1)起算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是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后时间。超过一个月仍然未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应当承担向劳动者两倍支付工资的法律责任。因此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
(2)截止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满一个月的次日起不满一年内,只要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改正了违法行为,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则可自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不再向劳动者两倍支付工资。即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两倍支付工资的截止日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彼此都明确劳动合同的条款,并且认同,这样签订的劳动合同才具有法律效益,如果是在威胁或者欺骗的情况下签订,那么法律上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第16条规定 (三)
优质回答《劳动合同法》第16条涉及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和要求。该法条明确指出,劳动合同应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结果,并由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此外,劳动合同至少应有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保存一份。这一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一、劳动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一条主要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基本流程和要求。劳动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当事人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法律认可的资格和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
3. 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二、劳动合同通常包含的内容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关注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 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的开始和结束日期。中国的劳动合同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2. 工作内容,即从事的工作岗位和关键职责。
3.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包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4. 劳动报酬,应明确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5. 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6. 劳动纪律。
7.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8.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9. 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
尽管在实际操作中,公司通常不会与员工协商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因为劳动合同通常由公司的人事部门保管,一旦决定录用员工,公司会直接要求员工在合同上签字。但员工仍应审查合同中的详细条款,以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是无效的。
新修订《劳动合同法》规定同工同酬吗 (四)
优质回答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确实规定了同工同酬。
一、同工同酬的定义
同工同酬,即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相同劳动的人,应该获得相同的报酬。这是公平原则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它要求企业不得因性别、年龄或其他非工作相关因素,对员工进行薪酬上的歧视。
二、新修订《劳动合同法》中的同工同酬规定
在最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中,进一步强化了同工同酬的原则,并明确规定了企业不得以非工作相关因素为由对员工进行薪酬歧视。这意味着,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派遣工,只要他们的工作内容一致,就应该享有同等的薪资待遇。
三、实施中的挑战与保障
虽然新法规明确规定了同工同酬,但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具体问题,如如何定义“相同工作”,以及如何确保这一原则得到切实执行。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企业和劳动者共同努力,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确保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四、新法规的意义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同工同酬的规定,不仅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构建更加公平和谐的职场环境奠定了基础。它有助于消除职场中的薪酬歧视现象,推动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新版36条至45条 (五)
优质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从第三十六至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的多种情况。首先,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或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则需提前三天。当用人单位存在未提供必要劳动保护、支付工资不及时、未缴纳社保、规章制度违法损害权益、劳动合同无效,或者强迫劳动、危及劳动者安全时,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相反,对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重大过失或同时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等行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在特定情况下,如员工患病或不胜任工作,或者企业因经济困难需裁员,用人单位需要提前通知并遵循特定程序。特殊保护条款包括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工伤的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以及连续工作满十五年接近退休的员工。若用人单位单方解除,需通知工会并听取意见。劳动合同在期满、享受养老保险、死亡或破产、营业执照撤销等情况下自然终止。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符合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如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可能会在相应情况消除后终止,但需符合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总的来说,这些条款详细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正常终止和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保障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最新的劳动合同法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协律网的其他内容。